70年后: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图片故事

当美国最高法院于1954年5月17日一致裁定原告胜诉时,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此前六十年间允许各州依据种族分配学校的“隔离但平等”先例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已经清楚地表明,“隔离但平等”实际上并不平等,因为为黑人儿童设立的学校缺乏更新的教科书和自助餐厅等基本设施——这些设施和物资在白人学校中普遍可得。大法官们的裁决确认,州政府支持的公立学校种族隔离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因此是违宪的。
K-12公立学校的学生入学率在种族构成上日益多元化
从堪萨斯到弗吉尼亚再到特拉华,全国各地的多起下级法院判决表明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最终导致该案被提交至最高法院。
但该裁决作出整整一年后,最高法院才确定了学校废除种族隔离的时间表,且仅表示应“以一切审慎的速度”推进。
那些抗拒变革的人会利用这一模糊表述。


在随后的十年里,一些社区开始悄然和平地走向融合。在许多社区,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在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之前一直是学校种族隔离法律挑战的重要推动力量,该组织帮助促进了地方政府对最高法院裁决的遵守。
但在其他地区, 种族隔离支持者的强烈抵制 演变成了校园内的暴力冲突。在一场著名的冲突中,九名黑人学生于1957年9月2日首次进入阿肯色州全白人的小石城中央高中时,被阻止进入学校。挡在他们面前的是州长奥瓦尔·福布斯召集的州国民警卫队。
据国家非裔美国人历史与文化博物馆记载,数周以来,愤怒的暴民阻止这九名学生正常上学——直到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总统通过将国民警卫队联邦化并派遣美国陆军 护送学生 进入学校,从而凌驾于州领导人之上。


1954年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 判决后不久,据挑战种族和经济不公的倡导组织“平等正义倡议”称,佐治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和密西西比州的选民批准了宪法修正案,授权其立法机构在联邦政府强制要求废除种族隔离时废除公立教育体系。
虽然一些黑人和白人活动人士在为学校融合而斗争,但也有少数黑人社区对这一变化持犹豫态度。圣路易斯就是一个例子,那里的黑人学校经费几乎与白人学校持平。
在全国范围内,当废除种族隔离的努力开始时,白人学生并不常转入全黑人学校——最初,是黑人学生不得不离开熟悉的校舍和了解他们的老师。
来自全黑人学校的教师担心,如果他们任教的学校最终关闭,种族融合最终会导致他们职业生涯的终结。
他们的担忧变成了现实。根据国家经济研究局2019年的一份论文,在1964年至1972年间,一个从完全隔离过渡到完全融合的学区——此时主要发生在南方——导致黑人教师就业率下降了31.8%。

小石城居民 弗吉尼亚·沃尔登·福特 1966年,她读十年级时从全黑人学校转学到小石城中央高中。她去年向K-12 Dive回忆道,她当时想留在原来的学校,因为担心在小石城中央高中会遇到种族歧视。果然,一位白人几何老师拒绝在课堂上叫她和班上其他黑人学生回答问题。沃尔登·福特说,这导致她该门课程不及格,因为课堂参与占总成绩的50%。
“我认为我现在如此努力奋斗的部分原因,是因为我高中时期的经历对我造成了创伤,”瓦尔登·福特说道。过去二十年里,他一直致力于倡导学生利用纳税人支持的代金券就读私立学校的权利。

学校融合进程的缓慢步伐在 布朗 裁决之后,部分推动了民权运动。根据民权项目和教育与民权中心2017年的研究,1964年南方仍有超过98%的黑人儿童就读于种族隔离学校。
支持融合的活动人士主要在美国南部与吉姆·克劳法作斗争,这些法律旨在通过剥夺或阻碍黑人的就业、教育和投票权来维持法律上的种族隔离。
1964年7月2日,国会通过了《民权法案》,该法案禁止在公共设施和联邦资助项目中基于种族、肤色及其他特征的歧视。
该法律加强了对投票权的执行力度,并明确提及学校废除种族隔离,规定学生应被分配到公立学校,而不考虑其种族、肤色、宗教或国籍。法律还指出,“废除种族隔离”不应意味着为了消除种族失衡而将学生分配到公立学校。
《民权法案》还赋予美国司法部长权力,通过向抵制或缓慢实施融合的学校系统提交法院命令,来回应学校种族隔离的投诉。这些强制废除种族隔离的命令使联邦政府对学区治理的某些方面拥有监督权。
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经济研究中心2022年的一份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全国数百个学区实施了法院下令的废除种族隔离计划。尽管这一过程旨在加速融合,但一些学区最终在废除种族隔离的命令下度过了数十年。

到1969年,最高法院推翻了此前要求学校“以一切审慎的速度”实现融合的裁决,转而告知学区有义务立即终止种族隔离的学校系统。
废除学校种族隔离的一个常见策略是自愿或强制将白人学生送往黑人学校,并将黑人学生送往白人学校。在最高法院1971年一致裁决的 斯旺诉夏洛特-梅克伦堡教育委员会案中,大法官们批准了此类校车接送以实现学校的种族平衡。时间将证明,这一法院裁决有助于加速那些拒绝改变的地区的融合努力,但在黑人和白人家庭中普遍不受欢迎。
几十年来,研究人员发现校车接送对儿童的学业、社交和情感影响结果不一。一些批评者称波士顿和洛杉矶等城市的这种做法是“灾难性的”——黑人儿童忍受漫长的校车车程前往以白人为主的学校,而大量白人中产阶级家庭则逃离城市中心,以避免他们的孩子被分配到以黑人为主的学校。
但其他人则有不同看法。一些黑人成年人在回顾童年时被 送往以白人为主的学校的经历时表示,他们珍视接触多元化同学以及各种学术和课外项目的机会。

在很大程度上,法院下令的校车接送措施确实促进了学校种族构成的更加均衡。据学习政策研究所称,学校融合在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顶峰,当时大多数黑人学生就读于废除种族隔离的学校,44%的黑人学生就读于白人占多数的学校。此外,根据美国教育部的数据,在20世纪80年代学校废除种族隔离努力的高峰期,13岁黑人学生的成绩差距在阅读方面缩小了一半以上,在数学方面缩小了近一半。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性的校车接送协议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末,甚至21世纪。例如,北卡罗来纳州的夏洛特-梅克伦堡学区于2001年终止了其校车接送计划。

随着校车接送逐渐失宠——但一些学区仍需遵守法院强制废除种族隔离的协议——另一种策略应运而生:创建磁力学校和提供择校选项。
然而,最高法院在1968年一致裁定,在制定这些选项时,实行种族隔离的学校系统需要确保其计划能在实现种族平衡方面取得进展,该裁定见于 《格林诉新肯特县学校董事会案》.
20世纪90年代,公立和私立学校的选择范围扩大,教育部数据显示,1993年至2003年间,就读于指定公立学校的学生比例从80%下降到74%。
与此同时,参加公立学校择校项目的学生比例从11%增长到15%。宗教私立学校的入学率保持在8%不变,而非宗教私立学校的入学率从1.6%上升到2.4%。
然而,一些人将某些地区学校重新种族隔离归咎于择校政策的扩展。这一争论至今仍在继续。

1991年至2009年间,超过200个中大型学区被解除废除种族隔离的法院命令。在1991年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之后,终止联邦对废除种族隔离计划监督的行动有所增加,该裁决为 俄克拉荷马城公立学校教育局诉道威尔案。这项5比3的裁决认定,法院命令的废除种族隔离计划“旨在作为纠正过去歧视的临时措施。”
在2020年的一篇论文中,倡导教育领域种族和经济平等的世纪基金会确定了185个学区和特许学校在其学生分配或招生政策中考虑种族和/或社会经济地位。根据该基金会对2018-2019学年国家教育统计中心数据的分析,其中四分之一的学校处于某种法律上的废除种族隔离命令或协议之下。
1988年后,大多数地区的种族隔离程度重新上升

一些研究发现,那些曾处于废除种族隔离计划之下但已达到“单一地位”——即学区已尽可能消除学校种族隔离——的学区取得了积极成果。例如,美国民权委员会在2007年发现,自2000年以来获得单一地位的学区,其融合程度高于多年前就已完全废除种族隔离的学区。
此外,美国人口普查局2022年的研究发现,在出生县实施学校废除种族隔离令时年龄小于25岁的黑人成年人——因此有更多机会接触融合学校——与法院命令实施时年龄较大的黑人成年人相比,在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就业成果方面表现更好。
研究称,在受此类命令约束的县中,白人成年人的成果没有出现可比的变化,在地方命令实施时已超过学龄的黑人成年人也没有出现类似变化。

如今,距离这一判决已过去70年, 布朗 决定之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黑人和白人学校已不再正式存在,暴力暴徒不再阻拦学生进入校园,州长们也不再出动国民警卫队来维持学校种族隔离。尽管如此,一些学区仍在追求种族平衡的学校。
事实上,全国数据显示,学校总体上比 现在更加隔离 ,甚至超过了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
在四月发表的一篇题为《多元文化美国未完成的融合之战——从布朗案至今》的论文中,民权项目指出,在过去30年里,“高度隔离”学校(白人学生占比0-10%)的比例从7%跃升至20%。
美国最大的城市中,种族隔离程度最高。在这些社区中,平均而言,黑人和拉丁裔学生就读的学校中,非白人同学的比例分别达到84%和83%。

民权项目指出,学校的重新隔离主要可归因于两个因素:
- 1991年 道威尔 最高法院的裁决认为,法院下令的废除种族隔离计划应仅为临时措施,这促使学校招生实践更多地由地方掌控。
- 学校选择政策,包括特许学校和磁力学校,如今已“严重种族隔离”。
世纪基金会在2022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在2018-19学年,六分之一的公立学校学生就读于同龄人中90%以上具有相同种族背景的学校。这意味着19%的白人学生就读于几乎全是白人的学校,15%的黑人学生就读于几乎全是黑人的学校。
尽管随着拉丁裔、亚裔和多种族学生的入学人数增加,美国学生群体日益多元化,但在许多地区,实现学校种族多元化仍然遥不可及。
而在七十年后的今天, 布朗关于将学生的种族作为 K-12学校招生 考量因素的问题,仍在司法体系中持续发酵。
正如民权项目所言:“学校是美国最大的公共机构,而种族是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持续的冲突不足为奇。”